为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确保产品质量,按照中国《药品召回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公司决定主动召回珍珠明目滴眼液(国药准字Z20073104)整批产品,召回级别为三级。药品信息如下:
【药品名称】珍珠明目滴眼液
【生产批号】SC231222
【日 期】2023年12月15日
【有效期至】2025年12月14日
【规 格】每支装12毫升
【包装规格】每支装12毫升,1支/盒
【生产企业/持有人】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
我公司产品珍珠明目滴眼液(批号:SC231222)在市场抽检中“可见异物”项检验结果异常。经与检验单位沟通,是白色小于两毫米的异物,初步推断为该产品中主要成分冰片的析出结晶,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。
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
2024年06月25日